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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男子日前中部一位男子前往服務處表達他妻子走掉後想續弦之意我在向他分析時強調需考量女兒本身的感受,若交朋友隨時都可以著手進行,但,論及婚嫁時則需慎重。

上述該名男子在兩年前不幸喪偶,有一位十歲大的女兒,他希望能娶一位女子幫忙照顧女兒。聽完後,我告訴他這種想法不對,首先,孩子的想法為何要先瞭解。

再者,後母是否能將你的女兒當作自己親生一般?如果對孩子不好、不合時該如何?小孩已經失去母親,如果再婚的媽媽屆時對她不好,她又失去掉父親,對這位女孩情何以堪。

我向這位當事人建議,如果真的要找第二春,可以等到孩子年紀較大、較獨立時再說,那時比較不會出現一些複雜的問題,並能讓孩子在成長階段不致出現心靈受創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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