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愛無價>金錢難買有情人                文/王乾任

生日的時候,女朋友下廚煮了一整桌的菜慶生,這時應該沒有任何一個男人會傻到對女朋友說:「這頓飯,我該付多少錢?」因為我們都知道,雖然有錢能使鬼推磨,但是,有些東西沒辦法用錢買,好比說「真愛」。

 

砸大錢追美女 頂多換來愛情契約

 

許你會說,錢可以買到愛情的,富豪闊少們一擲千金,不是屢屢捧得美人歸嗎?的確,金錢似乎可以幫助人買到愛情,或者精準的說,一份「愛情契約」。富豪闊少們砸大錢追美女,一來並非人人都買帳(只是通常只有成功的案例才會被世人所知);二來,因為對方不再富有或闊氣就結束感情的,大有人在(說明雙方只是金錢契約,並非真愛);三來,富豪闊少其實是以金錢當媒介,買來各種禮物或美好的體驗感動美女,嚴格來說,錢只是輔助。

 

送禮送的是情意 不是送錢圖回報

 

行為經濟學家認為,人並非總是理性計算的動物,除了受金錢主導的市場規範約束,也受道德主導的社會規範約束,是社會規範與市場規範雙重約束下的動物。社會規範不談錢,重視的是人情上的禮尚往來,重視的是人與人之間相處的愉快和諧,看重的是道義與人情,這也是為什麼送情人禮物比直接送錢好的原因。禮物遵守的是社會規範原則,禮輕情意重,禮物之錢沒辦法量化比較;金錢則是市場規範原則,金錢可以輕易的比出多寡、分出勝負,會讓人想要拿一次比一次還高的錢財,兩者導向不同的思考評判邏輯。

 

這也是為什麼男生剛開始和女生約會,必須掏錢買單,而且不能在幾次買單後,就直接對女方說:「我已經為妳付出那麼多,妳是否應該對我有所回報?」

 

「談戀愛」不是「找女人(性交易、包二奶……)」,「談戀愛」遵守的是人與人之間的社會規範,而「找女人」遵守的則是市場交易的市場規範。前者建立在情(道德)的基礎上,後者建立在錢(利益)的基礎上,花錢「找女人」的男人休想從找來的女人身上得到真愛。

 

有錢能使鬼推磨,卻無法買到真愛

金錢可以買到愛情契約,一開始就使出金錢攻勢追求異性的人,對方縱然最後接受了這段感情,其實並非接受追求者,而是接受追求者的錢或社會地位,一旦追求者不再為被追求者付帳單,被追求者就會選擇離去。

 

親密關係屬於社會規範的那一邊,想進入親密關係的雙方,必須遵守的是社會規範,而非市場規範。當一段感情裡到處充滿了金錢計算時,人心會不自覺地啟動內心的「市場規範」邏輯,讓人以為追求者不過是想以金錢換取性愛/親密關係,並非想要追求真愛。

 

在這個金錢至上、笑貧不笑娼的時代,或許很多人無法相信,但是,真愛的確是不能用錢買的,想要獲得真愛,你得遵守社會規範的遊戲規則。有錢也許真能使鬼推磨,卻無法使人真心愛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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